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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诉] 投诉!(投诉某会员和本版块!)(管理人员都进来看一下) [打印本页]

作者: 再回首    时间: 2007-5-17 21:48     标题: 投诉!(投诉某会员和本版块!)(管理人员都进来看一下)

我们也是普通会员 享有普通会员投诉的权利!

http://sis.06image.com/luntan/vi ... &extra=page%3D8

投诉3楼yuejunyuejun 会员

理由如下:
各位老大看看这样的是不是灌水:倒,楼上的是游泳还是打炮啊……他说这个符号是用shift+6打出来,不算4个符号以上!我认为那只是电脑为提供打省略号的快捷方式!按我所知省略号就是由6个标点符号组成,你用快捷方式打出来也是这样来理解,对电脑我也不太熟悉,,如果这样真是错了,知错就改期,就请老大帮他加回分!请老大处理吧!
连接:http://sis.06image.com/luntan/vi ... &extra=page%3D8
QUOTE:
原始短消息: 为什么说我灌水?
拷吃饱了没事干,上下两张嘴,自己都说不清楚为什么扣,省略号算4个符号?你自己按Shift+6看看出来的是几个符号,小学语文都没学全就来当版主,色中色怎么请了你这种SB!

昨天我见到兄弟被如此侮辱就PM那个会员几次 给他机会给他时间道歉 当时他在线,至今没有回应。
时间到了本来应该删他号的,可这两天在投诉区见了不少帖子 兄弟怕了。

根据某位老大的见解,因为他没有辩解,所以他是对的。
根据另一位老大的见解,我今天删了他的号如果他明天用另一个号来投诉而我没有回应那就是我错了。

不懂!
到底该怎么样?

我只想说:
没错!我们是论坛的管理,可我们并不就应为此而低人一等!
我们做错了被投诉被惩罚 应该的!
可是那些自己做错还要无理取闹的是否也应该处理?
投诉区接到投诉还要被投诉的自己来回应 要你们何用?
什么投诉都接,接了又不管,管了的又管不明白!你们责任何在?

谁对谁错都要大家辨了才知,那就把投诉去迁到辩论区去吧!


刚才回贴的时候没注意,我仔细看了一遍你的主贴,现在我告诉你,投诉区接到投诉管理人员的帖子,当然要被投诉的来回应,表明自己扣分的依据,投诉区版主以此来判定。做错了还要无理取闹的当然要处理,即使没做错但是不走正常的投诉路径而骂人的也要处理,现在这个会员已经被删除。投诉区接到投诉都会第一时间来处理,冷嘲热讽的话请不要说。

各位路过的管理团队人员也请注意了,大家因为喜欢SIS这个平台而走到一起,和谐、宽容、彼此理解才应该是管理团队的主旋律,以后再有类似的帖子一律扣十威望。            飞鹰


[ 本帖最后由 飞鹰 于 2007-5-18 12:58 PM 编辑 ]
作者: airen.xin    时间: 2007-5-17 22:06

强烈支持中!
象这种随意辱骂本区管理人员肆意践踏论坛威信的行为,杀无赦!
不杀,论坛的威严何在!
作者: 欣颖的爹    时间: 2007-5-17 22:22

引用:
拷吃饱了没事干,上下两张嘴,自己都说不清楚为什么扣,省略号算4个符号?你自己按Shift+6看看出来的是几个符号,小学语文都没学全就来当版主,色中色怎么请了你这种SB!
侮辱我区的查水员,删除ID处分。
作者: 安子    时间: 2007-5-17 22:27

子,曾经曰过···身正不怕影子斜!只要你做的有理,还怕被人投诉吗?版主有处罚的权利,但会员更有说话的权利!无理取闹的你可以再砍,但有理的呢?不要意气用事!

[ 本帖最后由 安子 于 2007-5-17 11:31 PM 编辑 ]
作者: 再回首    时间: 2007-5-17 22:32     标题: 回复 #4 安子 的帖子

感谢您认为我们也有说话的权利!

再:
无理取闹的该谁来认定?该怎么处罚?

[ 本帖最后由 dashitou 于 2007-5-17 10:51 PM 编辑 ]
作者: siiiis    时间: 2007-5-17 22:38

这个省略号都快成罪人,为此产生的争论贴不少,为何不做个统一规定呢?统一规定6个点以上[不包括6点]才算是"灌水".
关于点的看法也是争论的焦点,电脑可以打出很多种的点.我们知道在点的概念中,点是没有大小之分的,写成多大都是点,比如我用铅笔写个点,用钢笔写个点,再用画画的红黑笔写个点,这3个点是不同大的,可是都属于"点".在表示省略号时候只要是打出了6个点就可以,不会说这点大了,那个点小的就不算.
在电脑中有各种打点的方法,有实际的大小区别,可是这并不影响其作为"点"的属性,都是属于"点".所以在贴子中,会员无论使用哪一种方式打出省略号都应该看做是符合规定的写法.为了处理方便,可以把句号方式的省略号也一起做为允许的书写方式[这是为了管理方便].
争论是要建立在解决问题的基础上的,纯粹的争论有什么用?围绕这6个点有了太多的争论应该到了给个统一说法的时候,统一规定就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为此的争论才有了实际意义.


只要管理就会有错误,如果管理人员受到了会员的辱骂,可以保存证据到投诉区投诉.投诉区并不是说只针对普通会员的,只是一般管理人员的事情都在管理区处理.对于普通会员也要做个应诉的时间限制,比如48小时没有来的就做缺席处理.当然投诉的管理人员必须要事先单独pm被举报的会员.

作者: airen.xin    时间: 2007-5-17 23:21

正所谓人无完人!审错帖对于每位管理人员来说都是难免的,这种错误并不是无法补救,有异议可以PM版主审核,如果却是审帖错误会补回所扣的分!而不应采取这种随意侮辱管理人员,肆意践踏论坛威信的行为!
即使原来你没有错,但现在因为你的行为你已经变的大错特错!
作者: majinlove    时间: 2007-5-17 23:50

哎~本来是第一个支持兄弟的,可惜突然上不来SIS了!
这样的情况我也遇见过,只能说查水员,督察,斑竹也不容易,希望大家互相理解,有什么问题说出来最好。就算我们有错也不该辱骂啊?
大家都想把SIS办好,为广大会员营造一个好的氛围。。。
阿弥陀佛。
作者: 毒药    时间: 2007-5-17 23:54

对这个该死的省略号引发的一系列血案

真的是忍无可忍了

据我所知的不下5起了!

包括我自己的马甲也为此被砍10金币




人都有一口气,而毕竟网路又不同于真实社会

你砍了我ID又能如何?明天我再注册一个就是

你为此扣了我分,我不爽了,我就是要骂人

----会有人这样做,也已经有人这样做了




强烈建议管理员在总版规则里明确确认关于“省略号”使用方法及扣分的界定!

十分必要,为此引发的一连串事件足以证明

没有明确界定,扣你是活该,放你是人情,就是没有法律依据!

真不希望再在投诉区看到关于该死的“省略号”引发的血案!  

作者: ggjjbb2007    时间: 2007-5-18 00:02

不建议管理人员在这里投诉,有问题应到事务区发贴,你可能新上任没多久不了解吧,下次不要发这里了。
作者: 再回首    时间: 2007-5-18 00:05     标题: 回复 #10 ggjjbb2007 的帖子

是 来了没多久。

您提的是建议 我不采纳。

没有不尊重您的意思。

我认为我们也有投诉的权利 投诉那些无事生非 无理取闹的。

[ 本帖最后由 dashitou 于 2007-5-18 12:08 AM 编辑 ]
作者: markfox    时间: 2007-5-18 00:39

怎麼每天都看到為了符號的問題在爭論阿
說真的,就照版規走
少打一點符號又不會怎樣
何必一定要挑戰版規,然後被扣分的時候在來投訴呢?
作者: 毒药    时间: 2007-5-18 00:43     标题: 回复 #12 markfox 的帖子

问题是针对这个出的事太多了点

Shift+6打的省略号“……”和“。。。。。。”的不同理解带给我们太多麻烦了

照版规走,可版规没有明确说“……”是否灌水

有人说是灌,有人说不算

是非曲直天天吵,天天弄事出来

烦都烦死了


[ 本帖最后由 mich 于 2007-5-18 12:49 AM 编辑 ]
作者: anarki06    时间: 2007-5-18 00:54

呵呵,这个会员的删除应该由谁负责管理呢?

[ 本帖最后由 anarki06 于 2007-5-17 12:59 PM 编辑 ]
作者: ggjjbb2007    时间: 2007-5-18 01:02

引用:
原帖由 dashitou 于 2007-5-18 01:05 AM 发表
是 来了没多久。

您提的是建议 我不采纳。

没有不尊重您的意思。

我认为我们也有投诉的权利 投诉那些无事生非 无理取闹的。
不是权利不权利的问题,此事南洋小弟已给你答案,对于辱骂管理人员者----杀,以后再碰到这种情况,如果自已能干掉就自已动手,干不动就PM小弟。

就好象你是法官,给一人定了罪那人不服也不上诉而是当场向你扔了双破鞋,你会怎么处理?难道是换家法院去告他?

色中色的管理工作是很累和容易受委屈的,但既然加入这支队伍就要有心理准备。要记住图区的兄弟是你坚实的后盾,有问题应找他们商量而不是向论坛所有会员要个说法。
作者: anarki06    时间: 2007-5-18 01:05

他没杀ID不就是怕被投诉么?
作者: 再回首    时间: 2007-5-18 01:10     标题: 回复 #15 ggjjbb2007 的帖子

我有心理准备的。我其实也不怕受委屈,我其实也受过累,可是我不能忍受某些人的做法!
我们也不需要什么理解,可我们不能总让人感觉自己在论坛的工作没什么意义。

另外 您举的例子不恰当。

那双鞋如果是在当事人被判决时扔的 您说会怎样?

(今晚最后一贴 明天不删号再来 另:我不认识您 但我知道您是好意。)
作者: wwg5599    时间: 2007-5-18 10:15

管理没有办公室吗?这里没有版主吗?楼主心里有气,我认为可以去管理办公室开贴和管大沟通,至于无礼取闹当然由本区的版主认定和处罚
作者: 飞鹰    时间: 2007-5-18 11:38

论坛的管理人员和普通会员相比,并不低人一等,但也绝不是高高在上,人和人之间都是平等的。大家加入管理团队,都是因为热爱SIS这个平台,但作为管理人员有时候因为处理版务而受到委屈也属正常,大家及时沟通一下吧。

这件事情的起因我看了,不应该判定灌水,但会员不按正常手续投诉,骂人,理应被删除ID。

关于灌水的定义现在确实比较混乱,我的意见是:
低于十字但言之有物不算灌水;
省略号不是灌水,除非你打的不是六个点,而是十二个、十八个、甚至更多;
数十字的回复,后面即使加上三四个感叹号,也不算灌水。


问题已解决,此贴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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