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7-5-8 20:12   全显示 1楼


我說過..投訴区的主題,任何人都不准移帖刪帖,在投訴区解決~


在給我移看看..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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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7-5-8 21:18   全显示 2楼
此事告一段落,性区已做處理wjmwjm已下限,解除版主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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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7-5-8 21:57   全显示 3楼
信区己處置,一個版主被降為會員,何等難嵁..信区若沒處理我來一定删ID,已處罰就算了,您希望看到一罪二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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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7-5-8 22:22   全显示 4楼
引用:
原帖由 anarki06 于 2007-5-8 23:12 发表
貌似法律上都是以被告方有利来判断一个缺少证据的事情,也就是宁可姑息不可冤枉。

我也看到那位督察那句他没有骂人,到底谁真谁假是否能在论坛数据库或者后台查到呢?
犯錯的人,往往主觀意識,會說我沒有錯..您要怎麼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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